近日,北京市已有六人涉疫違法被刑事立案偵查,其中包括兩名藥店負責人。 兩藥店人被刑事立案 今天(10月25日),北京市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昌平區副區長佟立志介紹,目前,全區298家棋牌室已全部關閉,依法關停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35家藥店、16家診所
近日,北京市已有六人涉疫違法被刑事立案偵查,其中包括兩名藥店負責人。
兩藥店人被刑事立案
今天(10月25日),北京市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昌平區副區長佟立志介紹,目前,全區298家棋牌室已全部關閉,依法關停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35家藥店、16家診所。
此前,居住于昌平區宏福苑小區的兩名確診病例自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旅游返京后出現咽痛、發熱等癥狀,仍然外出就餐、邀請多人到居所打麻將,其旅行途經地升級為中風險地區后,兩人仍然未向所在社區主動報告,未前往正規醫院進行核酸檢測、接受正規治療,僅前往小區附近藥店自行購買體溫計、藥物。目前,一同打麻將人員中已經有5人確診,公安機關已經對上述兩人刑事立案偵查。
上述兩名病例自行購藥藥店的負責人——昌平區宏福苑西區“德盛康大藥房十一分店”負責人楊某、宏福苑小區“高遠百康大藥房”負責人王某嫻,向兩名確診病例多次出售退熱、止咳、感冒、咽痛咽干類藥品,在過程中,未依照規定要求購買人進行“健康寶”掃碼登記、體溫測量,未進行藥品銷售信息實名登記,造成新冠疫情傳播危險。
目前,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吊銷涉事藥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除此之外,公安機關分別對楊某、王某嫻兩名藥店負責人進行了刑事立案偵查。
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從重考量
疫情防控常態化已近兩年,仍有部分民眾、單位對防疫規定乃至相關法律置若罔聞。
2020年年初,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已將新冠病毒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值得注意的是,新型冠狀病毒雖被列入乙類傳染病范圍,但系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第八章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發布的《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中還提到,“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有關違法犯罪的,要作為從重情節予以考量,依法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有力懲治震懾違法犯罪,維護法律權威,維護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警方提醒,各藥店人應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對相關人員進行健康監測、提示和衛生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藥店、診所等醫療衛生機構尤其要注意,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按規定登記、報告感冒發熱人員和購買感冒、退熱藥品的人員信息。
著重清查藥店購銷記錄
此外,藥監部門也將加強督導檢查和稽查執法力度,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違規藥店實施最嚴厲的處罰,對轄區藥店逐一清查,尤其是藥品購銷記錄,以防止藥店瞞報、漏報。
對檢查中發現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藥店,將堅決予以停業整改;對“四類藥品”銷售信息不登記或登記不全、不報告或報告不及時的,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王福義介紹,將升級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進一步梳理“四類”藥品清單,全面指導藥店銷售工作。
北京市藥監局會向各藥店下發含小柴胡顆粒、秋梨潤肺膏、炎可寧片等645種“四類”藥品參考目錄,要求全市藥店根據實際經營品種情況,建立“四類藥品”店內銷售清單,施行“一店一清單”,并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確保每名店員熟悉目錄、熟知清單、熟練登記和上報信息。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