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超400人確診新冠,多地嚴格檢查藥店防疫工作情況,針對違規門店,直接責令停業整頓。 8月3日,國家衛健委最新數據顯示,8月2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本土病例61例(江蘇45例,湖南6例,湖北3例,河南2例,云南2例
本土超400人確診新冠,多地嚴格檢查藥店防疫工作情況,針對違規門店,直接責令停業整頓。
8月3日,國家衛健委最新數據顯示,8月2日0—24時,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本土病例61例(江蘇45例,湖南6例,湖北3例,河南2例,云南2例,北京1例,上海1例,福建1例)。
梳理發現,過去12天全國累計確診本土病例超400例,涉及15個省份。
違反防疫要求,一批藥店停業整頓
鑒于我國當前防疫形勢較為嚴峻,為有效防止疫情傳播,發揮藥店“哨點”作用,多地監管部門對本地零售藥店開展檢查,針對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不規范的,責令限期整改,違反要求的,立即停業整頓。
8月2日,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表示,7月28日以來,監管部門對全市零售藥店禁售“四類藥品(退燒藥、止咳藥、抗生素藥、抗病毒藥)”的執行情況開展檢查,目前責令整改69家藥店;其中對17家藥店多次違規責令停業整頓。
據了解,這次檢查共出動檢查人員4770人次,檢查藥店2142家,網上檢查藥店572家。
除南京外,近日不少地區就“藥店落實防疫要求”也公布了相關情況。
8月2日,半島新聞報道稱,青島市監管部門自3月份以來對288家藥品零售藥店進行明查暗訪,對69家藥店進行了限期整改并跟蹤落實;對22家違反規定藥店進行了停業整頓。
8月2日,河北石家莊市新樂市衛健局、市場監管局對疫情防控措施缺失的7家藥店實施關店停業整頓,并予以曝光。除此之外,相關部門還對各門店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對員工進行疫情常態化防控知識培訓,待問題徹底整改驗收合格后再行營業。
8月2日,玩轉撫寧公眾號表示,河北秦皇島市在全區范圍內對餐飲、藥店、食品經營店、冷鏈進行全面排查,共檢查餐飲、藥店188家,出動執法人員376余人次,對落實疫情防控要求不規范的10家門店責令立即改正,對未落實防控措施的9家門店進行關停。
8月2日,據光明新聞報道,光明市監管部門對轄區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再次進行拉網式全覆蓋檢查,持續強化零售藥店疫情“哨點”作用。截至7月31日17點30分,共檢查藥店282家,檢查覆蓋全區65%的藥店,共責令改正15家,關停整改6家。
8月1日,河北衡水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近日對各縣市區藥品零售企業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以及藥店“哨點”作用進行了暗查暗訪,發現仍然存在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類藥品,對存在問題較多的5家藥店責令其停業整頓。
7月30日,清遠市召開藥品安全疫情防控工作約談會議,會議表示,從5月18日至7月29日,市場監管局組織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對全市1500多家零售藥店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全市檢查零售藥店1694家次,完成全覆蓋檢查,共發現92家零售藥店存在問題,全部責令并落實整改,對其中4家未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藥店責令停業整頓。
據悉,藥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要包括:1.零售藥店是否嚴格落實購買退熱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部分地區禁止銷售)。2.提醒顧客進店戴口罩、測體溫、出示健康碼、禁止發熱人員和“黃碼”人員進店購藥。3.藥店加強詢問購藥人員旅居史、引導發熱人員前往發熱門診就醫等工作。
多地規定,藥店暫停銷售退熱、止咳等藥品
除上述情況外,全國多地已宣布對零售藥店實施藥品管控,以進一步有效阻斷疫情擴散。據了解,藥店管控藥品為退燒、止咳、抗生素等,不少地區規定零售藥店下架、暫停銷售這類藥物。
8月3日,湖南益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關于全市各零售藥店停售“四類藥品”的緊急通知》,從2021年8月3日12時起全市轄區內各零售藥店暫停銷售止咳、退燒、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類藥品”。
8月2日,據河南經濟報報道,汝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要求,即日起全市廣大居民非必要不離汝,禁止前往高中風險地區及疫情相關地區,全市零售藥店暫停銷售(含網絡銷售)治療感冒退燒藥品。
8月2日,河南省周口市發布通告,全市居民非必要不離周、不出省,盡量減少聚集;暫停審批1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動,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動要制定防控方案并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所有紅事緩辦、白事簡辦。另外,藥店、診所暫停出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藥品,一旦發現健康狀況異常人員,及時報告所在鄉鎮(街道)。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河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明確要求,全省藥店暫停銷售退燒藥物,確保發熱病人集中到醫療機構。
8月1日,四川省發布《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7號)》,要求零售藥店銷售(含網絡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類藥品時應實名登記。
8月1日,浙江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文要求,全市藥品零售企業發現有發熱人員購買藥品,應引導其就醫就診,且不得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對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監測范圍內藥品的人員,詳細詢問流行病學史。該人員近期有南京市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做好人員信息登記并及時向當地村(社區)報備,納入社區管控。
8月1日,江蘇淮安市新冠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告要求,全市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含網絡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類藥品”。
7月31日,南國都市報發文,海口市疾控中心要求各類零售藥店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好“四類”藥品(止咳、退燒、抗病毒、抗生素)銷售實名登記制度。
對購買“四類藥品”的人員一律查驗身份證件、實名進行登記,并詢問用藥人員有無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區人員接觸史,發現疫情隱患要及時向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7月30日,山西省藥監局傳出消息,針對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山西動態調整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對退熱藥品加強管理。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退熱藥品時,應在山西政務三晉通小程序“退熱藥品銷售登記信息系統”中,對購藥相關信息進行登記,確保登記信息完整、真實、有效。
7月29日,江蘇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自2021年7月2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包括單體藥店、連鎖門店)暫停向市民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
7月28日,江蘇丹陽規定,自2021年7月28日19時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含網絡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類藥品,相關藥品予以下架。
附:本地疫情風險等級查詢方法、全國中高風險地區信息

截至8月3日11時
全國共有4個高風險地區
121個中風險地區




(圖片來自央視新聞)
本文來源:藥店經理人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