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太原市6家醫院被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文調低級別等次。據悉,此次調低6所醫療機構級別等次的依據是原衛生部《醫院評審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點擊上方頭像關注“看醫界”,每天都有料! 4月30日,太原市6
4月30日,太原市6家醫院被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文調低級別等次。據悉,此次調低6所醫療機構級別等次的依據是原衛生部《醫院評審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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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太原市6家醫院被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發文調低級別等次。其中4所醫院因為評審結論已超過兩個評審周期且未完成等級醫院評審,1家醫院在等級醫院評審整改期滿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再次評審申請、1家醫院整改后再次評審仍然不合格。4所二級甲等醫院調整為二級乙等,2所二級乙等醫院調整為二級,也就是取消了等次。據悉,此次調低6所醫療機構級別等次的依據是原衛生部《醫院評審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為什么要進行醫院評審?
一直以來,我國的醫療機構依據功能、設施、技術力量等劃分三級。
一級醫院是直接為社區提供醫療、預防、康復、保健綜合服務的基層醫院,是初級衛生保健機構。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對人群提供一級預防,在社區管理多發病、常見病和現癥病人,并對疑難重癥做好正確轉診,協助高層次醫院搞好中間或院后服務,合理分流病人。
二級醫院是跨幾個社區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地區性醫院,是地區性醫療預防的技術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參與指導對高危人群的監測,接受一級轉診,對一級醫院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并能進行一定程度的教學和科研。
三級醫院是跨地區、省、市以及向全國范圍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醫院,是具有全面醫療、教學、科研能力的醫療預防技術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專科(包括特殊專科)的醫療服務,解決危重疑難病癥,接受二級轉診,對下級醫院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和培訓人才;完成培養各種高級醫療專業人才的教學和承擔省以上科研項目的任務;參與和指導一、二級預防工作。
一、二、三級醫院的劃定、布局與設置,要由區域(即市縣的行政區劃)衛生主管部門根據人群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統一規劃而決定。
所以醫療機構的“級”是由醫院所處的“地理位置”而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是衛生主管部門“規劃”出來的。
而每一級醫院又按照規模、技術水平、設備配置、管理水平和醫療質量分幾個“等”,最早啟動的醫院等級分為三級十等(一、二、三每級醫院分甲、乙、丙三等,在三級醫院中增加最高等次“特等”)。2011年原衛生部修訂出臺了《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將醫療機構等級確定為三級五等,即三級甲等、三級乙等、二級甲等、二級乙等和一級醫院,凡是未經評審或評審不合格的醫院一律不定等。
醫院評審30年曲折路
醫院評審,是由醫療機構之外的專業權威組織對這個機構進行評估,以判斷評定這個機構滿足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符合程度。
醫院評審是確保以醫療質量為重點的醫院管理長效機制,已被世界許多國家采用。美國是全球最早開展醫院評審評價的國家,最權威的就是1914年建立的美國醫療機構評審聯合委員會(JointCommission,JC),眾所周知的JCI就是該委員會制定的國際版評審標準的簡稱。
我國醫院評審工作也已經走過了30年的歷史。
1989年11月,衛生部發布的《關于實施醫院分級管理的通知》,標志著我國醫院分級管理與評審工作正式啟動。文件首次明確提出建立正式、統一的醫院分級管理制度,分級管理與評審相結合,縮短了中國與國際幾十年的差距。
1994年2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發布,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標志著醫療機構評審作為國家管理醫院的一項制度納入法制軌道。
1998年8月,衛生部發布《關于醫院評審工作的通知》,暫停了第一周期醫院評審。
2005年4月,衛生部推出《醫院管理評價指南(試行)》,全面啟動第二輪評價。
2011年4月,衛生部印發的《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2011版)》,標志著新一輪醫院等級評審開始。
2020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國衛醫發〔2020〕26號),同時廢除了《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2011年版)》、《心血管病、傳染病等三級專科醫院評審標準(2011年版)》。
盡管醫院評審歷經波折,其中不乏存在一些被詬病的地方,如評審中存在的一些“勞民傷財”的突擊創建行為,但毫無疑問,醫院等級評審也極大地促進了醫院醫療質量、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所以對于醫院評審,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積極改進、不斷完善并充分肯定其積極意義。
本次調低6所醫院的級別等次的依據是什么?
2011年9月衛生部印發的《醫院評審暫行辦法》要求,各級各類醫院均應當遵照本辦法參加評審。各級各類醫院評審標準由衛生部統一制訂。通過醫院評審,促進構建目標明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對醫院實行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分級管理。醫院評審周期為4年。醫院在等級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可以向有評審權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評審申請。醫院在規定期限內沒有申請評審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要求其在15個工作日內補辦申請手續;在限期內仍不申請補辦手續的,視為放棄評審申請。
評審小組應當在評審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報告,并經評審小組長簽字后提交給評審組織。評審工作報告經評審組織審核同意后,報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評審工作報告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評審結論。
各級醫院評審結論分為甲等、乙等、不合格。甲等、乙等醫院,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給衛生部統一格式的等級證書及標識。等級證書的有效期與評審周期相同。等級證書有效期滿后,醫院不得繼續使用該等級證書。醫院的等級標識必須與等級證書相符。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評審結論為“不合格”的醫院下達整改通知書,給予3-6個月的整改期。醫院應當于整改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次評審,再次評審結論分為乙等或者不合格。醫院整改期滿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再次評審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直接判定再次評審結論為不合格。再次評審不合格的醫院,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評審具體情況,適當調低或撤銷醫院級別;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相應處理。
由此可見,本次太原市調低6所醫院的級別等次依據的就是《醫院評審暫行辦法》,對于4所二級甲等醫院調整為二級乙等,原來2所二級乙等醫院調整為二級,實際上也就是不合格二級醫院。
醫院等級既是實力的標志,也有現實利益
按照《醫院評審暫行辦法》,醫院評審是“醫院按照本辦法要求,根據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醫院等級評審標準,開展自我評價,持續改進醫院工作,并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其規劃級別的功能達成情況進行評價,以確定醫院等級的過程。”
實際上醫院等級是醫院功能、規模、管理水平、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的綜合標志,是醫院綜合競爭力的“金字招牌”。
《醫院分級管理辦法》也明確指出,醫療收費應與醫院級別掛鉤。級別不同,門診掛號、住院床位收費等都應有所不同,以適當拉開檔次。據悉,不同級別醫院收費標準不同,上級醫院比下一級別醫院要高出約30%。
不但收費標準有差距,而且高等級醫院也能獲得國家財政更多的投入,這不僅意味著政策更優,可以購置更加高端的設備、享有更多的科研項目資源,還意味著更大的平臺、聲譽,能吸引來更多的醫療人才和病源。患者就醫都有趨高心理,有了高等級標簽,自然會成為患者選擇的重要依據。醫院有了病源,進一步的發展就有了基礎。因此,醫院等級評審都被醫院視為“頭等大事”。
同時,如果醫院能夠利用好等級評審這把“利器”,將對凝聚人心、匯聚發展合力、促進醫院持續改進工作和提高技術水平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
不過,從本次調低級別等次的6家醫院看,大多是夾縫中生存比較艱難的醫院,都是城市二級醫院,還有兩家醫院原本就是二級乙等醫院,從另一方面看這些醫院也確實沒有更多的精力去考慮未來發展問題。何況,隨著《三級醫院評審標準(2020年版)》的發布,我們也應該看到下一步醫院等級評審將更加注重日常工作的數據,靠評審前突擊過關不行了。(本文為《看醫界》發布,轉載須經授權,并在文章開頭注明作者和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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