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回款問題涉及到醫保、醫院、企業三方利益,而醫院由于在市場終于擁有絕對話語權,耗材企業為保長期合作不愿“訴諸公堂”。耗材企業往往因此承擔巨大的資金壓力,尤其對于資金較為薄弱的醫械中小企業而言,甚至是生死攸關的大事。 為解決此問題,國家和地
耗材回款問題涉及到醫保、醫院、企業三方利益,而醫院由于在市場終于擁有絕對話語權,耗材企業為保長期合作不愿“訴諸公堂”。耗材企業往往因此承擔巨大的資金壓力,尤其對于資金較為薄弱的醫械中小企業而言,甚至是生死攸關的大事。
為解決此問題,國家和地方在已多次發布指令向醫療機構施加壓力,包括規定預付比例、建立預警機制等,但不少醫療機構仍然因為資金周轉或基建問題無法及時回款。解決回款問題亟需一個更高效的貨款支付方式,而醫保直接結算就是國家目前探索出來的方向。
| 來源:賽柏藍器械
| 編輯:秦酒
醫院出局,醫保與械企直接結算
日前,山東省醫療保障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貨款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并發布結算業務流程圖(見文末)。

《方案》提出,2021年9月底前,建立全省統一的藥械結算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監管平臺),實現監管平臺與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完成帶量采購藥品耗材醫保基金直接結算、非帶量采購藥品耗材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在線監測功能開發。
在2021年年底前,依托監管平臺先行開展國家和山東省組織集中帶量采購藥品耗材貨款直接結算工作。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與醫藥企業自行結算在線監測,2025年全面推行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工作。
參加直接結算的品種范圍包括:全省各級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實際采購的國家、省級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中選品種(以下簡稱藥品耗材)。
并且,適時將價格不高于中選價的集中帶量采購非中選品種納入直接結算,并逐步擴大品種范圍。
《方案》要求建立醫保基金直接結算監管制度。全省統一確定監管平臺合作銀行,合作銀行與監管平臺對接,實現在線支付。醫藥企業使用其在合作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收款商戶接收藥品耗材結算貨款(含直接結算和自行結算)。
醫保經辦機構使用銀行企業網銀進行藥品耗材貨款的直接結算,實現直接結算工作全程監管醫保經辦機構在合作銀行開設一個藥品耗材貨款資金結算賬戶(以下簡稱結算賬戶)用于接收醫療機構繳納藥品耗材貨款等相關款項,不得將醫保基金違規轉入該資金賬戶;結算賬戶資金收到醫療機構繳款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劃轉醫保基金支出戶。
對未納入醫保基金直接結算范圍的藥品耗材貨款,由醫療機構通過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至醫藥企業在合作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商戶)。企業結算申請、醫療機構審核、貨款結算支付等業務通過監管平臺及相關銀行辦理。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暫未納入直接結算范圍的藥品耗材貨款,參照自行結算流程開展結算申請、對賬業務,結算支付仍按現行結算政策執行;自2021年11月起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款次月底支付制度,條件成熟時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款納入直接結算范圍。
據賽柏藍器械觀察,該《方案》應該是全國關于建立醫保直接結算機制的首個省級文件,由此,國家對于在耗材方面實行醫保直接結算政策也終于實現省級范圍落地。長期以來回款涉及到的三方糾葛里,醫院直接出局,由醫保對耗材企業直接結算。
多地出臺回款新政策
關于直接結算,今年6月國家八部門發布的《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推進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
另外,一些地方也正在推進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但標準和執行力度不一,此次省級范圍的實行,并且建立嚴格的監管機制,應該在執行力度上會有明顯加持。
在一些還未實行醫保直接結算的地區,對拖欠回款的現象也相應加強了懲罰力度。
日前,河北省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河北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方案》。在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基礎上開展結算,建立集中帶量采購預付機制,合同簽訂后,醫保基金按年度約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醫療機構,作為醫療機構向企業支付產品采購款的周轉金,專款專用,降低中選企業交易成本。
按照醫療機構采購進度,從醫療機構申請撥付的醫療費用中按季沖抵預付金,直至全部收回。醫療機構應按采購合同與企業及時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文件規定,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產品貨款的醫療機構,按照政策規定給予預警,預警后5個工作日內仍不回款的,暫緩撥付該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費用。另外文件強調,推進醫保基金與企業直接結算。
5月,廣東省在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文件中指出,各地要建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結算專戶和履約保證制度,根據醫療機構采購金額,從醫療機構的醫保結算基金和預撥周轉金中,按照不低于中選品種合同約定采購總金額的3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劃入結算專戶,專項用于貨款結算,采購量完成后,仍應繼續優先使用中選品種,并保證及時回款。醫療機構作為回款結算第一責任人,要按合同約定及時與中選企業結算。
去年8月,《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貨款統一結算管理暫行辦法》中提出,周轉金額度為上年度月均撥付醫保基金的50%(其中藥品和醫用耗材分別為月均撥付醫保基金的30%、20%)。
醫療機構、供應商應按要求對在采購平臺上發生的交易進行在線結算,即醫療機構應將采購貨款在線支付給結算專戶下設的醫療機構子賬戶,通過采購平臺結算專戶將采購貨款支付給供應商子賬戶。醫療機構應在付款期限內將貨款足額支付至醫療機構子賬戶,不支持一筆訂單分批支付。
對于非帶量采購品種,四川省要求醫藥機構在藥械交貨驗收合格后30天內,將藥械貨款劃轉至監管賬戶,監管賬戶收到貨款后向醫藥機構發出到賬提示,并于3個工作日內按照與醫藥機構簽訂的委托付款協議,向相應醫藥企業的結算賬戶劃轉藥械貨款。
長期欠款會造成企業額外成本,嚴重影響企業積極性,“保回款”已成為國家和地方對耗材集采的重點要求之一。從政策角度觀察,統一的藥械結算監管平臺,實現醫保與企業直接結算,是國家在耗材帶量采購支付方式上的指向所在。
附:結算業務流程圖

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