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221個談判藥品,3月1日開始執行 1 221個談判藥品支付標準出爐 近日,河北醫保局發布關于執行2020版醫保目錄的相關通知指出,《河北省2020年版目錄》(含國家談判藥品)內藥品全部納入省本級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其中甲類藥品,不
▍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221個談判藥品,3月1日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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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個談判藥品支付標準出爐
近日,河北醫保局發布關于執行2020版醫保目錄的相關通知指出,《河北省2020年版目錄》(含國家談判藥品)內藥品全部納入省本級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其中甲類藥品,不設定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乙類藥品(不含國家談判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5%。

藥品分類、劑型、醫保支付標準和限定支付范圍等均按照《河北省2020年版目錄》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通知,雷替曲塞注射劑等221種談判藥品,按“普通乙類”和“特乙類”分類管理——“普通乙類”為治療心血管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特殊類藥品,共176種;“特乙類”為部分治療腫瘤的靶向藥物和常用藥品,共45種。
“醫保支付標準”欄規定的支付標準包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
普通乙類和特乙類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如下:
“普通乙類”藥品醫保支付方式:參保人先行自付10%,其余90%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特乙類”藥品醫保支付方式:參保人先行自付20%,其余80%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參加補充(補助)醫療保險的,個人先行自付部分按照其參加的險種給予一定補助。
其中,參加4%補充保險的,參保人先行自付20%部分,由補充保險統籌基金支付5%,參保人自付15%;參加10%補充(補助)保險的,參保人先行自付20%部分,由補充保險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分別支付10%;“七方面人員”個人自付20%部分,全部由補充(補助)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同時,原常規乙類藥品戈舍瑞林緩釋植入劑等14種調入協議期內談判的藥品,按照常規乙類藥品5%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的政策執行。2018年談判準入的17個藥品在2021年3月1日之前仍按原政策由基金支付。
上述通知自2021年3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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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藥品目錄3月開始執行
2020年12月28日,國家醫保局正式公布2020版醫保目錄,新版藥品目錄共收載西藥和中成藥2800種,其中西藥1264種,中成藥1315種,協議期內談判藥品221種。另外,還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藥飲片892種。
根據國家醫保局的規定,各地要嚴格執行《2020年藥品目錄》,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
據梳理,協議期內的221種談判藥品,其中抗腫瘤藥45種,其他西藥117種,中成藥59種。
新版藥品目錄3月1日就將正式執行,據不完全梳理,上海、北京、河北、四川、寧夏、江蘇、山東等全國24省已經發布通知,安排談判藥品在當地的省級招采平臺上掛網采購。
此外,各省級醫保部門要加快原自行增補品種的消化工作,按要求清理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品種,推進用藥范圍的基本統一。
回到談判藥品的情況,2020年,國家醫保局共對162種藥品進行了談判,最終談判成功119種(其中目錄外96種,目錄內23種),成功率73.46%,平均降價50.64%。
2020版醫保目錄調整共新調入119種藥品(含獨家藥品96種,非獨家藥品23種),這些藥品共涉及31個臨床組別,占所有臨床組別的86%。
國家醫保局表示,本次談判納入的藥品多數是經過談判實現降價的獨家藥品,本次談判藥品的協議有效期為兩年,兩年后國家醫保局將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再次調整其支付標準,確保基金平穩運行。
從患者負擔情況看,通過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預計2021年可累計為患者減負約280億元。
回顧歷年的醫保談判:2017年,17個藥品談判成功,2018年,36個藥品談判成功,2019年,97個藥品談判成功。總的來看,創新藥進入醫保基本都實現了不定程度的放量,221種談判藥品隨著新版醫保目錄的正式執行,也將進入放量階段。
附:221個國談藥品支付標準(點擊查看大圖)



(來源:河北省醫保局)
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