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保范圍大調整,公布8大目錄,3月1日執行
國家醫保藥品目錄2020版公布之后,各省陸續發出通知或文件,將統一于3月1日開始執行各地目錄。近日,北京市人社局、醫保局聯合下發通知(京醫保發〔2021〕7號,以下簡稱北京《通知》),對該市醫保藥品目錄報銷范圍調整做出規范性安排。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調整情況:1.常規目錄新增藥品2.新增談判藥品3.常規目錄調至談判目
國家醫保藥品目錄2020版公布之后,各省陸續發出通知或文件,將統一于3月1日開始執行各地目錄。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醫保局聯合下發通知(京醫保發〔2021〕7號,以下簡稱北京《通知》),對該市醫保藥品目錄報銷范圍調整做出規范性安排。
并以附件形式公布了調整情況:
1.常規目錄新增藥品
2.新增談判藥品
3.常規目錄調至談判目錄藥品
4.刪除藥品品種
5.續約談判藥品
6.藥品名稱變更
7.限定支付范圍調整藥品
8.門診按固定比例支付藥品品種
北京《通知》要求招采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0年)的通知》(醫保發〔2020〕53號)規定的時限將談判成功和續約談判成功的藥品在集中采購平臺上直接掛網,協議期內有同通用名藥品上市的,同通用名藥品的直接掛網價格不得高于談判確定的同規格醫保支付標準。規格與談判藥品不同的,直接掛網價格不高于按照差比價原則計算的醫保支付標準。
并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醫保藥品目錄調入、調出藥品情況,及時召開藥事管理會議,對本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進行調整和優化;要根據功能定位、臨床需求和診療能力等及時配備、合理使用藥品,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占比等為由影響新增藥品特別是談判成功和續約談判成功藥品的配備、使用,保障臨床用藥需求。
與此同時,《通知》還以附件形式公布了8種目錄調整情況。
限于篇幅,醫藥云端工作室在下面列舉了部分目錄調整的表格,需要完整的Excel表格,可以加微信聯系:
18028691034;
YD18028691045;
YD18028691048
本文來源:醫藥云端工作室 作者:子非魚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