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賽柏藍在一次會議上了解到,后續醫藥反腐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1 醫藥反腐力度進一步加大 近日,賽柏藍在一次會議上了解到,國家多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協作,加大醫藥反腐的力度,旨在讓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企業的實際責任人、財務負責
▍來源/賽柏藍
▍作者/遙望
賽柏藍在一次會議上了解到,后續醫藥反腐的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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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反腐力度進一步加大
近日,賽柏藍在一次會議上了解到,國家多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協作,加大醫藥反腐的力度,旨在讓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罰,企業的實際責任人、財務負責人或會延伸成為下一個階段重點的關注對象。
此外,中紀委或將建立行賄信息庫,并與最高法聯通,以方便取得法院的信息。
有專業人士表示,針對醫藥腐敗,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醫藥代表備案制度、以及國家醫保局組織開展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有望產生較強的制約作用,加上多部門的聯手協作,以及信息的互聯互通或進一步加大醫藥腐敗面臨的政策壓力。
有行業專家認為目前的刑事處罰沒有遏制住醫藥商業賄賂,主要是因為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受罰居多、行賄方從輕處罰、對單位行賄罪定罪少。
具體來看,現有的司法和行政懲戒對醫藥商業賄賂等違法違規行為沒有形成有效的震懾、約束和制裁,對行賄方的處罰過少、過輕;即便醫藥企業頻頻涉案,對企業的經營、對經營者的聲譽也沒有絲毫影響。
從目前的多項政策看,均旨在改善上述問題,意在將醫藥賄賂的責任歸結到企業主體上——比如,中紀委建立行賄信息庫與醫保局建立的醫藥招采信用評價體系用意一樣,也是通過采集信息、記錄違法違規行為的方式,將醫藥腐敗壓力綁定到企業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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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高頻關注醫藥腐敗
此前,中紀委相關領導在一次訪談中表示,后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會持之以恒做好政治監督,從嚴查處醫療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
在相關文章中,中紀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緊盯醫療領域廉政風險點和高風險環節,嚴肅查處違紀違法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堅決斬斷腐敗利益鏈。
其實,自今年4月以來,中紀委就明顯加強了對于醫藥腐敗的關注頻次。
據賽柏藍不完全統計:
12月10日,中紀委發布文章《警鐘|依托藥品采購的生財之路何以隱藏多年》,點名了醫藥采購環節的腐敗問題。在相關案件中,藥劑科工作人員占據較大比重,專家分析指出,部分醫院因制度執行不嚴,導致藥劑科在新藥引進中有較大話語權,容易成為藥商圍獵對象。
12月1日,中紀委發表《以案為鑒 | 昔日好院長淪為階下囚》的文章,點名了基層醫療機構院長收受耗材回扣的問題。
10月17日,中紀委發布頭條文章《嚴查權錢交易,建立失信名單,集中帶量采購,斬斷醫療賄賂利益鏈》指出了,帶量采購斬斷醫療賄賂利益鏈的政策威力。
8月16日,中紀委網站發布《西藏紀檢監察機關精準問診 祛除醫療領域腐敗病灶》的文章指出,“醫療領域腐敗涉案環節相對比較集中,主要發生在醫藥購銷、醫院基建、醫保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
8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重點領域正風反腐觀察 深挖徹查醫療腐敗》一文顯示,今年以來,醫療反腐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從各大公立醫院,到臨床試驗機構、醫藥研究所,再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均被列入嚴查范圍。
文章指出,今年上半年披露的醫療領域腐敗案件中,收取藥品耗材回扣是出現頻率最高的問題,涉案金額居高不下,腐敗利益鏈條環環相扣。
6月27日,中紀委發布頭條文章《觀察|如何治理醫藥領域賄賂頑疾——多方聯手受賄行賄一起查》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例看,醫藥領域行賄手段呈現出花樣翻新、次數頻繁、金額巨大等特點。
4月3日,中紀委發布要聞《販賣醫藥數據,暗做藥代》一文,揭露了一件涉及醫藥銷售人員的統方牟利案。
總的來看,醫藥代表、藥劑科相關人員、醫療機構管理層、醫藥商業企業在醫藥腐敗這一大的概念下,均被點名,而后續企業的直接責任人也將被納入醫藥腐敗的監管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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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信用招采制度也將落地
據賽柏藍在會議上的了解,近日,國家醫保局就會啟動針對各省的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培訓工作,也就是說距離這一制度在全國范圍內的落地不遠了。
11月20日,《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和《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正式發布。
據權威人士解讀,醫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實行誰投標、誰承諾、誰擔責的原則,將醫藥商業賄賂、實施壟斷行為、價格和涉稅違法、惡意違反合同約定、擾亂集中采購秩序等行為的主體責任都綁定在了企業身上。
而醫藥企業及其員工或具有委托代理關系的經銷企業實施的商業賄賂行為,均在評價的范圍內。據賽柏藍了解,各省集采機構會通過公開的裁判文書、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公告等采集校驗信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國家醫保局已經簽署《關于開展醫藥領域商業賄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備忘錄》,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就持續深化治理醫藥領域商業賄賂協同合作。
后面,一旦相關藥企出現了被納入信用評級積分體系的行為,就將面臨信用等級進入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的后果,與信用等級相掛鉤的則是企業在集中采購市場的交易資格和行業商譽。
有分析指出,這一制度其實對于醫療機構來說,也是一項風險預警機制,對于醫療機構來說,與信用評級出現嚴重問題的企業交易,也將面臨很大的交易成本與交易風險。
相關權威人士指出,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不是市場經濟,而是市場經濟的短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也不等于沒有監督和約束。
12月1日正式落地的醫藥代表備案制度也意在將醫藥代表的院內推廣行為和上市許可持有人綁定,用備案的方式倒逼上市許可持有人承擔對于醫藥代表推廣行為的監督和約束作用。根據備案制度的相關規定,沒有備案的醫藥代表,醫療機構有權拒絕其進院。
上述人士表示,中國醫藥行業已經走到了高質量發展的臨界期,有責任意識的企業都不再希望處于比拼回扣的泥潭之中,而是希望走向一條更好的、更有效的發展道路,他也希望企業的合規是真正的摒棄商業賄賂、帶金銷售,而不是一種粉飾。
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