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賽柏藍 ▍作者/顏色 不久之后,新的價格戰即將打響 1 兩省帶量采購聯盟來了 昨日(6月9日),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發布關于印發《甘陜聯盟2021年度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本次方
▍來源/賽柏藍
▍作者/顏色
不久之后,新的價格戰即將打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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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省帶量采購聯盟來了
昨日(6月9日),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發布關于印發《甘陜聯盟2021年度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顯示,本次方案是由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發起,聯合陜西省醫療保障局,代表兩省醫療機構組成聯盟(以下簡稱“甘陜聯盟”),依法依規開展2021年度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執行中選結果。
本次《通知》明確了實施范圍:
1.醫療機構范圍
聯盟省份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均應參加藥品集中帶量采購,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按照定點協議管理的要求參照執行。
2.采購藥品范圍
按照穩妥有序、分批推進、應采盡采的原則,2021年度集中帶量采購藥品優先遴選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內采購金額高、臨床使用成熟、可替代性強、市場競爭充分等類型的化學藥品,其中同通用名藥品已有在國內上市的原研藥或通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參比制劑),本批集中帶量采購暫不納入。
《通知》對于采購量和采購周期也做了相應規定:
采購基數由兩省自行確定,約定采購量按照不低于采購量基數的50%確定,抗菌藥物和醫保限制性用藥等藥品適度調減約定采購量比例。中選藥品采購周期原則上為1年,視情況可延長一年,采購協議每年一簽。
醫療機構應在采購協議期內完成約定采購量,采購協議期內超出約定采購量部分,企業應仍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此次帶量采購藥品納入國家集中帶量采購目錄的,在采購協議期滿后執行國家集中帶量采購結果。
此次《通知》,是甘肅和陜西兩省醫療機構組成的聯盟,也是帶量采購中的一種新形式的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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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企業不能申報
本次《通知》中,對于企業的申報范圍中,做了如下規定:
采購品種目錄范圍內已取得藥品注冊證書的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為境外企業的,由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指定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義務的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原則上均可申報參加,被列入《全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企業風險警示名單》、甘肅或陜西兩省(以下簡稱“甘陜兩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結果為“嚴重”及以上的企業除外。
據悉,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制度是依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的《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制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級的裁量基準(2020版)》,其中對于醫藥企業在本地招標采購市場的失信情況,分為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四個等級。
對于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的醫藥企業,除提醒告誡、提示風險外,應限制或中止該企業涉案藥品或醫用耗材掛網、投標或配送資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據醫藥企業信用修復行為和結果及時調整。
對于失信等級評定為“嚴重”和“特別嚴重”的醫藥企業,集中采購機構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披露該企業評級結果和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此前,國家醫保局局長胡靜林發表《推動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一文并提出,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探索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制度改革。完善激勵機制,促進醫療機構落實藥品、醫用耗材集采政策。規范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交易規則,加快建立并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由此可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已經成為企業能否進入藥品帶量采購申報范圍中的一個重要參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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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價成必然趨勢
《通知》中要求,通過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不斷擴大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范圍,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回歸,保障人民群眾獲得優質實惠的醫藥服務。
在國務院方案的指導下,近幾年來,國家帶量采購逐漸常態化,地方性聯盟采購不斷落地,都讓更多藥品藥材實現了大降價。
從2018年開始“4+7”試點,第一批25種藥,平均降價55%;2019年,第二批32種藥,平均降價53%;2020年,第三批55種藥,平均降價53%;2021年,第四批54種藥,平均降價52%。從國家到省際聯盟再到地方采購,從4+7集中采購試點到集中采購擴圍,再到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隨著集采的不斷推進,帶量采購隊伍不斷擴大,最終都實現了藥品的降價。
隨著省際聯盟的不斷推進,目前,我國已有福建、湖北、湖南、云南、山西、江西、安徽、青海等多個省級聯盟甚至地市級聯盟和跨區域聯盟采購落地。總的來看,省際聯盟帶量采購模式下的藥品降價效應明顯。
日前,京津冀“3+N”聯盟進行冠脈擴張球囊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31家企業的72個產品中選,產品均價從此前的3401元下降至319元,平均降幅90.62%;“六省二區”聯盟開展集中帶量采購,11個中選藥品平均價格降幅58.05%,最大降幅91.69%。
此前,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發布《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除了國家組織以外的產品,符合集采條件的由地方省級平臺組織,包括地市在省的指導下采取聯盟方式組織。其中特別強調,地方招采中間一定要有聯盟性,一定要以省級平臺為中心,推薦主張區域性跨區的聯盟,目的就是為了減少企業多投標以后帶來的巨大交易成本,盡可能增加集中招標采購的市場容量和競爭規格,這是它的基本要求。
雖然此次甘陜聯盟的《通知》沒有明確的提出藥品降價的具體價格,但目前來看,藥品降價成為主流,未來還會有更多的藥品通過降價換市場,惠及社會。
本文來源:賽柏藍 作者:小編 免責聲明: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代表作者觀點,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醫藥行”認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請在30日內與我們聯系